税务稽查可能突然而至——转让定价报告不应临 时准备
2026 . 08 . 10
企业可用于准备和提交资料的时间非常有限。根据德国《税收通则》第90条第4款的规定,税务机关要求定价记录原则上必须在 30天内 提交。相关文档应当清晰、完整地说明集团内部交易、各关联企业承担的职能和风险,以及所采用转让定价方法在经济上的合理性。
我们的客户已对此做好充分准备:早在税务稽查开始之前,我们便已与客户共同编制了完整的转让定价报告。因此,目前无需在巨大的时间压力下从头准备整套文档,只需检查报告内容是否仍然符合最新情况,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即可。
这使得客户能够更加从容地应对税务稽查。相关事实已经得到系统梳理,所采用的转让定价方法及其合理性也已在报告中作出清晰说明。
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企业不应等到税务机关正式要求时,才开始编制转让定价报告。提前准备不仅可以减少时间压力,还能够避免信息缺失,并为企业与税务稽查人员的沟通提供可靠基础。
我们的建议: 企业应当尽早确认自身是否负有转让定价文档义务,并定期检查现有转让定价报告是否仍与当前的集团内部交易和实际业务情况一致。